- 事實發生日:113/11/12
- 事件緣由:本公司新豐廠太陽能產線年產量12MWp,約佔公司銷售需求6%,因設備老舊,產品已不符市場需求、成本不具競爭力,故汰除新豐廠太陽能模組生產設備及研發實驗設備,該產量需求改採外包生產。
- 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比較:不適用
- 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量比較:不適用
- 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:產能約100MWp
- 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量:產量約12MWp
- 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占公司營收比例:6%
- 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:不適用
- 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占總資產比例:不適用
- 質押之資產明細:不適用
- 質押之資產占總資產之比例:不適用
- 決策過程:經113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。
- 其他應敘明事項(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,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)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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